芮小丹去局里值晚班了,??墅里只有肖亚文,寂寞难熬。她打的来到了南村小区,上了五楼,敲响了丁元英的房门。
“亚文!”丁元英惊讶地看着她,总觉得这姑娘不像以前那样:“你怎么来了?”
“放不下你呗!”亚文的回答,着实让丁元英吓了一跳。
一年多的相处,还是彼较比较融洽,彼此的性格也都了解。
肖亚文一直傻傻看着丁元英,丁元英都被她看得不好意思。“快进来呀!”
丁元英把她轻轻一拉,顺手关上了房门。以前出差,都是亚文打点,俩人在一起的时间也很多。
如今,肖亚文变得却不自然。脸上发烫,心速加快。“怎么会这样?”肖亚文暗暗掐了一下自已,心里又骂了一声:“没用的东西。”
“怎么?芮小丹去上班了。”丁元英不得不打破僵局。
“嗯!”肖亚文轻轻应了一声。
“你打算什么时候走?”丁元英问了又觉得不妥,但说出去了,无法挽回,如泼出去的水。
“怎么?丁总希望我早点离开。”肖亚文着实不高兴了,她又想到了星辰花。“丁总,你怎么知道小丹喜欢那种花?”
丁元英知道她吃醋了。但以丁元英对她的理解,这个女孩从来不敢靠近自已,现在好像变了。
“天机也!”
丁元英的回答让肖亚文堕入迷雾之中。
“你喜欢小丹吧!”肖亚文睁大眼睛,牙齿咬在下唇。
丁元英奇怪的看着肖亚文,感觉她是一个陌生的女孩。她怎么能问这样尴尬的问题。
“也许吧!”丁元英居然回答是有这么一回事。
“我怎么办?我该怎么办?”肖亚文双手捂脸,眼泪在手掌之中,悄悄了那条爱情线。
丁元英穿书来是个意外,但在他阅读这本书的时候,就已经规划了丁元英的生活爱情走向,这是无法改变的,他要救芮小丹,他要让喜欢这本书的读者,不留遗憾。
丁元英不得不启动哲学断念大法。这个金手指,是丁元英穿书的护身符。
“亚文,难道你喜欢魔,喜欢入地狱!”丁元英知道这是肖亚文和芮小丹说的话。
肖亚文把丁元英比喻害怕的物种,现在自已却要以身试魔。
“你的喜欢,于我而言是一种负担。并非你不够好,而是我的心已筑起一道无法跨越的墙,爱情在我的世界里没有容身之所。”丁元英的手在颤抖,他必须伤害她。
肖亚文泪目看着丁元英:“为何你能如此决然地拒绝这份喜欢?爱难道不是生命中最美好的情感之一吗?”
“爱,有时是束缚。我追求的是自由与真理,情感只会让我迷失方向。我不能被喜欢牵绊,那会阻碍我对世界本质的探寻。”丁元英恨不得扇自已的耳光,但不得不这么说。
“可没有爱的人生,岂不是太过冰冷和孤独?你所追求的清醒又能给你带来什么呢?”肖亚文恨不得冲上去亲吻去爱。
“真理能让我理解世界的运行法则,给我内心的宁静。而爱,充满变数和不确定性,我不愿陷入其中。”丁元英把背交给亚文,他要以背为墙阻止她的行为。
“但正是这些变数和不确定性,才让生活充满惊喜和希望。你如此抗拒爱,是否因为你害怕受伤?”
“或许吧,但我更害怕失去自我。我不能因为喜欢而改变自已的道路,那不是我想要的人生。”
“那我只能默默地守望着你,希望有一天你能感受到爱的温暖。”
肖亚文突然抱着丁元英,脸上的泪水打湿了丁元英后背的肌肉,他突然一惊。
“不要在我身上浪费时间,去寻找属于你的真正的幸福吧。我注定与爱无缘。”
丁元英轻轻、轻轻挣扎,他怕这挣扎毁了这个天真无邪的姑娘。
肖亚文木讷的回到芮小丹的别墅,她是怎么回来的都不知道?她不相信这一切是真的。是的,她必须离开丁元英,离开古城。自已先冷静一段时间,毕竟她也不想失去这个魔鬼朋友。
她收拾好东西,写了留言用水杯压在桌上。她也没带啥东西,本来就不准备留下来的。她下楼,关好门。来到街上,打了一部车,直接回北京了。
芮小丹回家时,她寻找亚文,打她电话也没接。当她要拿水杯喝水的时候,看见了一张纸。
纸上写着:小丹,我回北京了,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,北京那边有急事,我被一家公司录取了,工资不低,做法律顾问。
再见!亲爱的小丹。
肖亚文
一九九五年六月二十二日。
芮小丹坐车来到南村小区。芮小丹敲门,丁元英打开门。“怎么是你,请进!”
芮小丹看着这个神一样的男人,心里涌出了很多赞美词,但她是决对不会说出来的。
“亚文回北京了!”芮小丹想看看他的反应,但他似平静如镜的水面。
“我知道她会走,但不知道走得那么快!”丁元英了解亚文,她的性格还是像孩子。
“也就是说你还不知道她回北京了!还是回武汉?”
“回北京。”丁元英肯定地说。
丁元英开始烧水泡茶,他点燃一根烟。
“我能抽一根么?”
丁元英没有一愣,因为他知道小丹在乎人的反应。
丁元英很自然为她点燃一根烟,她吐出烟圈。
“你为什么不好奇女人抽烟?”芮小丹知道人人都有世俗偏见,丁元英不可能没有。
“你是因为卧底才学会抽烟,我凭什么有偏见。”丁元英对每一句话每一段情节都是了如指掌。
“天呐,你怎么会知道?”芮小丹心里恐惧,这个男人咋什么都清楚?
丁元英有时是故意透露情节,也是想让芮小丹多了解下他。
芮小丹喝了几杯茶,心里抑郁。“放首曲子吧!”
丁元英心里想,我可不想放《天国的女儿》。
芮小丹把茶杯放在桌上,站起来要自已挑。但她也不知道那个唱片好听,她不属于发烧友。她具有欣赏的能力,这取决于她对音乐文化的认知。
唱片实在太多了,无从选择。她闭着眼睛拿了一张,居然又是《天国的女儿》。
“哈哈,又是这张。难道我天生就是天国的女儿?”
这句话,让丁元英打了个寒颤。
天国的女儿,音乐如云如雨,倾洒而下,芮小丹再一次坠落星空。
“丁总,跟我一起去市场走走,去看看音响。”
丁元英一口答应。
丁元英第一坐警车,他知道芮小丹就是沉迷于找音响而被警局批评,并停职反省。
他也不好再说,已经说了一次,芮小丹不信。
古城的音响市场分散,分布在各个街道。芮小丹拿着天国的女儿的碟片,到处试带子。
刚进一家大音响店,这家店在热闹的大街,店家名气大,林雨峰的相片高大经典,上面有只有矛没有盾的字样,来这买音响的络绎不绝。
穿着警服的芮小丹,特别引人注目。后面的丁元英,像她的男朋友,恨不得要拉她的手,她们的年龄差距还是挺大的。此时的丁元英36岁,而芮小丹却只有25岁。显然年龄差距不是爱情的阻碍。书里的丁元英无法和穿文的丁元英相比,前者畏惧后者无畏。
当芮小丹把《天国的女儿》放入磁盘的一刻,从机体流出的音符显然和在丁元英的音响里倾泻的情感,天壤之别。
已经试过好几家的音响了,时间的塔的塔的赶路,饥饿促使她们选择进入一家饭馆。
“丁总,你点菜。”芮小丹怕自已点的不合他的胃口。
丁元英是成都人,但他却不好辣,这点和芮小丹配。如果在一口锅里吃饭,口味不同,也是件麻烦的事。
“随你吧!我啥都可以凑合。”
菜上了,芮小丹总觉缺了点啥?对对!还有酒,来几瓶冰镇啤酒。
刚喝两瓶啤酒,突然有人喊:“丁元英丁总。”